| 牡丹区召开全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管理工作动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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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23 15:53 文章来源:牡丹区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加强我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人民群众就医安全,10月21日上午,区卫生监督局在牡丹区卫校召开了全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管理工作动员会。区卫生局局长姚鲁峰、朱启岭,监督局局长史学文,朱庆立出席了会议,区直各医疗单位的分管院长、区辖各民营医院院长、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四城防保站站长、各社区、学校、企业医务室、城区个体诊所负责人及新闻媒体等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朱局长宣读了区卫生局《关于在全区医疗机构开展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姚局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落实,抓出实效。
即日起我区将对全区医疗机构建立《菏泽市牡丹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年度累积记分管理,从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之月起计算,满12个月为一周期。医疗机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其不良记分半年累积为6分或年度累计为10分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其不良记分半年累积为8分或年度累计为15分的,登记机关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并随年度累计的增加直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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