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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法律专题之: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2009-06-25 17:48 文章来源:
牡丹区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其它
一、概念
(一)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由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
(二)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货币进行赔偿。
二、区别
不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给付另一方违约金;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同时,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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