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市外经贸局关于第106届广交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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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4 14:52 文章来源:市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菏泽市外经贸局关于第106届广交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参展企业:
第106届广交会将于10月15日-11月6日在广州琶洲展馆举办。按照大会《关于第106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106届广交会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调整
第一期:2009年10月15日-19日 9:30-18:00
第二期:2009年10月23日-27日 9:30-18:00
第三期:2009年10月31日-11月4日 9:30-18:00
换展期:2009年10月20日-22日,10月28-30日
二、证件办理
请各企业于2009年9月20日前将参展人员、住会人员名单(注明性别)及新参展人员2寸照片1张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报市局外贸管理科,并通知上届已有参展证件人员务必将参展证件带至广州。各企业严格按照大会规定的每个标准摊位3个参展证件的要求办理。本届广交会部分恢复办理参展代表证(原临时进馆证)。
三、费用交纳
请各参展企业于9月20日前缴纳摊位费用,费用维持上届不变,已缴纳定金的请携带收据。逾期不交者,省交易团保留另行分配的权利。
四、摊位号请查看广交会官方网站参展易捷通(http://www.cantonfair.org.cn),并填写展位负责人,打印展位责任书一式三份盖章后于9月20日前送至市局外贸科。
五、两个以上摊位的参展企业如需要取消中间隔板的,请于9月30日前填写标准摊位改装申报表,见附件4.3.11(附后),填写完毕后发传真至020-89124232 89124233 89124234.
五、其他重要通知
请严格按照省团《关于做好第106届广交会特装布展展位参展工作的通知》、《关于第106届广交会撤展试行展品集货申报工作的通知》、《106届广交会参展须知》等通知按时申报,及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其中《关于第106届广交会撤展试行展品集货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本届广交会新实行办
法,请各企业务必仔细阅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庆军 5977658 唐传忠 13305309878
王艳丽 (财务) 6080110
电话:5333759 传 真: 5334062
email: wmgL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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